
weihai
清华大学化学系博士后
国家一级安全评价师
众诚安环(天津)科技有限公司常驻专家

本次修订自2020年11月起,市应急管理局成立了修订工作领导小组和起草小组,收集了解相关省市的经验和做法,调研制度运行中的问题及要解决的主要问题,完成了资料收集、专题调研、草案起草、专家论证等重点工作。共收集全国多个省市的规定和学术论文,进行了对比分析;以工作通知形式,征求了各区政府和系统内部、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,多次召开座谈会,逐条推敲研究《规定》(报审稿),召开座谈会,邀请智库专家,进行分析论证,攻克难点问题。
《规定》初稿完成后书面征求了滨海新区、武清区、河西区等区政府以及市国资委、工信局等共44家单位意见。召开相关行业19家生产经营单位和智库专家进行专题讨论,并在官方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,同时向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以及无党派、工商联代表书面征求修改意见,共计采纳 56条,起草小组根据反馈意见进行再次修改,形成《规定》。

针对天津市近年来事故多发领域的规律和特点,坚持问题不排查不放过、隐患不整改不放过、整改不验收不放过、责任不追究不放过,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“零容忍”,全面提升我市安全生产工作能力,夯实城市本质安全基础。其中涉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、全员生产责任制、安全总监、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、危险作业管理、应急预案等内容,严格按照上位法和中央文件的相关要求与精神进行修改,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出规定,与既有文件规定保持一致并提高立法层级,对我市生产经营单位如何落实落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行规范。紧紧围绕天津城市战略定位,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,以全面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目标,聚焦安全生产发展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,旨在通过地方立法,完善制度设计,强调源头管理,固化改革成果,强化主体责任,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。

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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